健康扶贫政策解读
“三个一批”行动
通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,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,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“三个一批”行动,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、精准到病。
三重保障线
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疗保险+大病保险+医疗救助制度,提高看病就医合规费用报销水平,着力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。
大病集中(专项)救治
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罹患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、儿童白血病、儿童先心病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、肝癌、急性心肌梗死、白内障、尘肺、神经母细胞瘤、儿童淋巴瘤、骨肉瘤、血友病、地中海贫血、唇腭裂、尿道下裂、耐多药结核病、脑卒中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艾滋病机会感染、膀胱癌、卵巢癌、肾癌、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等30种大病的,原则上在县级定点医院就诊,分病种、分批实施集中救治。农村贫困患者住院,根据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,针对救治对象制定具体治疗方案。原则上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、耗材、检查、诊疗项目或诊疗技术,严禁违规推荐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、耗材、检查、诊疗项目或诊疗技术。因病情需要,确需使用的贫困患者,医患双方要签订《河北省贫困患者医保目录外药品、耗材、检查、诊疗项目或诊疗技术使用知情同意书》,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。
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,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,优先覆盖高血压、糖尿病、结核病等慢病人群,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“应签尽签”。
合理组建家庭医生团队,贫困人口自愿选择家庭医生,并与家庭医生团队规范签订服务协议,明确签约服务项目、频次、时间等内容,签约机构、家庭医生、签约居民分别留存。
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依据签约协议,通过集中预约或者上门服务等方式,开展基本医疗、公共卫生、慢病管理、健康咨询、中医干预等履约服务,按照签约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和频次提供服务。
家庭医生团队要制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白卡,告知、张贴家庭医生团队联络方式,签约服务项目等,要在服务后留下相应服务记录。
先诊疗后付费
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,在县、乡两级“先诊疗、后付费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,凭个人社会保障卡(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)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、特困的相关证明(证件),与医院签订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协议,免收住院押金,直接住院治疗。我院已实现贫困患者信息化管理,患者办理住院时即可精准识别贫困患者身份,无需提供贫困证明等证件,只需要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(或户口本复印件,或社保卡复印件),与医院签订“先诊疗后付费“协议即可免交住院押金,直接住院接受治疗。
实施“一站式”报销结算
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,享受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,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补后需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。
规范诊疗行为
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要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、检查及耗材使用,严格执行自费药品、自费诊疗项目患者签字制度,严格执行住院费用“一日清单”制度,合理控制医疗费用,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。